威县图书馆

中文名
威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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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数量
10万余册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河北省邢台市威县自强路120号

基本介绍

威县图书馆是政府兴办的县级综合性公共图书馆,是向社会公众提供文献借阅、网络和知识咨询服务的公益性机构,是全县文献资源收藏中心、书目中心和图书馆业务交流中心。1979年为威县文化馆的图书组,位于威县文化馆一楼,有图书室和阅览室,馆藏图书10000余册。1987年从县文化馆分出,迁入新建的威县图书馆。新址位于东街与交通大街交叉路口东北角,建筑面积2105.68平方米。2003年,迁入威县文化中心二楼,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2005年购置更换了办公家具及书架、目录柜、阅览桌椅、报刊架、办公自动化设备等,馆藏图书30000余册。

展厅展馆

图书馆设有多功能报告厅、幼儿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图书阅览室、报刊阅览室;电子图书阅览室(文化资源信息共享支中心)、当地文献阅览室、古籍阅览室、残疾人阅览室和大型展览厅等。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一、本馆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二、入馆请注意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三、请自觉维护公共安全秩序,馆内严禁使用明火,请不要在馆内吸烟(吸烟一次罚款100元),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馆,不带宠物进馆。

四、请妥善保管自带小件物品,将背包、提包及其它与阅读无关的物品寄放到存包柜后,再进入借阅区域。闭馆后务必将存放在存包柜中的物品取走。

五、请办妥外借手续后再携带书刊离开借阅区,擅自将书刊带出借阅区,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请保持馆内安静,不在馆内喧哗,进入借阅区请将手机等通讯设施置于静音状态。

七、请注意保持馆内环境卫生,勿在借阅区饮食,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不在墙面、地面涂画。

八、请爱护并合理使用文献资料等图书馆资源,爱惜图书馆公共设施,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九、未经批准,阅览室内禁止照相、摄像。

十、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时,请依照工作人员的指引避难或疏散。

十一、请您自觉遵守本馆各项管理规定,支持配合工作人员照章办事。

办证指南

一、办证对象

年满14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均可免费申办威县图书馆读者证。未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可免费申办威县图书馆少儿读者证。

二、读者证功能

1、阅览:凭证查阅馆藏书报刊、工具书、地方文献、音像资料、数字资源等;使用公共电子阅览室计算机。

2、外借:使用自助借还机或在指定区域服务台借还图书、期刊合订本等。

3、查阅电子资源:访问本馆数据库获取电子资源;浏览电子报刊;借阅电子图书等服务。

4、少儿读者证仅可借阅少儿区的图书、报刊等文献资源,可阅览少儿数字资源,到成人区借阅图书、报刊,阅览数字资源需家长陪同。

5、优先参加读者活动。

三、读者证办理

1、读者证在总服务台办理。每人限办一张读者证,首次办证免除工本费。

2、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威县图书馆读者登记卡》,交纳100元押金,即可办理读者证。可借指定区域的图书和期刊合订本共计2册。

3、办理少儿读者证的少年儿童,需在监护人陪同下,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威县图书馆读者登记卡》,交纳100元押金,即可办理少儿读者证。少儿读者证可借阅少儿区的图书、期刊合订本共2册。

4、读者证长期有效,每三年需验证一次,核对注册信息后方可继续使用。

四、挂失、补证、退证

1、挂失:读者不慎遗失读者证,请带有效证件立即到本馆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遗失者自负。若又找到原证,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图书馆总服务台解除挂失。

2、补证:读者证不慎遗失,挂失后又未找到原读者证,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补办新证,原读者证同时作废。押金仍然有效。补办新证须还清所借文献、交清所欠款项,收取补证费10元。

3、退证:读者应妥善保管押金收据及借阅证,凭有效证件、借阅证及押金收据办理退证手续,退证须还清所借文献、交清所欠款项,如果读者证丢失,需缴纳读者证工本费10元,方可办理退证手续,押金收据丢失原则上不予办理退证。

标签: 一级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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