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头窝堡遗址

文物保护单位
国家级第七批(金)
所在地/隶属
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边岗乡丹城子村

遗址简介

揽头窝堡遗址位于吉林省德惠市边岗乡丹城子村揽头窝堡屯。该遗址地处松花江的两条支流伊通河与饮马河之间的一道狭长漫岗上,饮马河的一条支流从该漫岗南约511米处流过,整体自然地貌适宜农耕,该区域目前也属优质良田。

揽头窝堡遗址,是金代时期的重要遗址,遗址地表散布着大量古代砖瓦、陶器、瓷器的残片和各种建筑构件。分布的范围北达1.5公里之外的双城子古城城下,南与2公里远的丹城子古城相接,东西跨度1公里,文化层厚达1.5米左右。

遗址发掘

遗址发现于20世纪80年代初,面积约达344万平方米。分布范围北达1.5公里之外的双城子古城城下,南至2公里外的丹城子古城,东西跨度约1公里,文化层厚达1.5米左右。第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都对遗址进行了调查。早年当地砖厂在遗址东部取土,发现过大量遗迹、遗物。其中不乏瓦当、勾滴、陶瓮、陶罐、酱釉和黄白釉瓷器、铁花四系罐、铁马镫、铁刀等遗物。取土断层上还多见灰坑、房址等遗迹。通过地表采集遗物判断,遗址的时代为辽金时期。

1998~1999年,配合长余(长春至拉林河)高速公路施工建设,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长春市文物保护研究所、德惠市文物管理所等单位对遗址开展了两个年度的抢救性考古发掘。总计清理面积4000平方米,清理揭露房址12座,出土陶、瓷、骨、铁、铜、石、琉璃器700余件。此次发掘清理的六号房址保存较为完整,是一座带有取暖设施的地面式长方形房址。在房址的西墙中段,清理出一段长约3米的墙体基础,为夹柱包砖土墙。房屋四面墙体位置上共见础石15块,木柱25根。房址地面比较平坦,北部略高,室内清理出火炕、灶、烟囱等附属设施。发掘出土遗物丰富,以陶、瓷器为主,其中品类丰富的瓷器、形态各异的瓦当和勾滴纹样,均为金代遗存少见。遗址发现的金代铜镜、翠兰釉瓷器等遗物,更是同类遗物中的精品。

遗址价值

揽头窝堡遗址是迄今为止东北地区发现的,极具代表性的金代聚落遗址之一。遗址规模大、文物堆积厚、遗存丰富,出土的大量文物遗迹,为甄别金代遗存树立了清晰的考古学标尺,对研究当时杜会的政治、军事和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遗址集中出土了一批翠蓝釉瓷器,对于金代瓷器研究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

遗址保护

2007年5月认定为吉林省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标签: 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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