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破狱斗争旧址

文物保护单位
国家第六批(1930年)
所在地/隶属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

文物简介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国民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白色恐怖统治,对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的革命活动进行残酷镇压。1930年3月为纪念北京“三·一八”惨案,中共厦门市委领导的厦门反帝大同盟举行纪念大会,国民党当局逮捕了近二十名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关押在思明监狱内的“政治犯”增加到40余人,其中包括厦门市委书记刘端生和共青团福建省委书记陈柏生等。

中共福建省委为营救这些面临被杀害危险的同志,决定采取武装劫狱行动,并于当年3月成立了以罗明(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王德(共青团福建省委书记)、王海萍(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长兼军委书记)、谢景德(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长)为核心的破狱特别委员会。武装队共11人,负责破狱的武装行动。与此同时,狱中的同志也积极配合,成立了以刘端生为书记的临时党支部。

破狱特别委员会经过一个多月的慎密侦察和周密准备,于1930年5月25日上午9时利用星期日监狱防备较松懈的机会,实施了劫狱计划。武装队一部份人以探监为名骗开监狱铁门,打死了看守人员,用大铁钳剪断铁锁,放出关押的同志,另一队则以火力压制30多名警备队员。破狱行动仅十几分钟就胜利完成了预定计划。冲出监狱的40多位同志由接应队带领,乘座两只木船到同安彭厝暂时隐蔽、整休之后,秘密转移到闽西革命根据地。厦门破狱斗争震惊了海内外,在福建党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作家高云览以此事件为背景写下了《小城春秋》长篇小说。

该址现存监狱部分,左侧的思明县政府建筑已被拆除。现址占地面积800多平方米,除监狱前方之二层楼房被拆建成宿舍外,其余部分基本完整,现存牢房五座,皆为砖木结构双坡布瓦顶平屋。

1982年由厦门市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985年由福建省政府公布为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

原思明监狱所在范围。由于已公布保护范围过小,本规划将刘惜芬等烈士殉难地及蒋厝旧址纳入保护范围。

1、严格保护监狱旧址建筑和相邻蒋厝风貌建筑。

2、严格保护监狱所倚的鸿山山体及左侧刘惜芬等烈士的殉难遗址。

3、文物维修时应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修缮原则。

建设控制地带

东面至成功大道,西、南面至思明南路,北面至铁路线。

保护要点:

1、有计划拆除监狱周边杂乱建筑,整治旧址周边环境,完善旧址展示、教育功能。

2、处理好周边新建建筑与旧址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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