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须知

地铁资讯 更新时间:2012-01-12 09:23

  乘客购买车票前,应详细阅读乘坐地铁的相关规定和守则,当乘客购买车票时,即表示其已知有关规定,并同意遵守。

  一、深圳地铁实行一人一票制。

  二、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可免费乘坐地铁;1.2米-1.5米的儿童乘坐地铁享受5折优惠;6周岁以下的儿童凭深圳通公司核发的《深圳市儿童乘车卡》免费乘坐地铁,6-14周岁的儿童凭深圳通公司核发的《深圳市儿童乘车卡》乘坐地铁享受5折优惠。

  三、市属全日制中小学生(含中专、技工、职业学校学生)凭深圳通公司核发的《学生卡》乘坐地铁享受5折优惠。

  四、单程票在售出车站当日乘车有效(当日指售出运营日),出站时车票由出闸机回收,逾期为废票并予以回收。当日发售且无入站信息的单程票可在售出站按票面值退票.

  五、乘客在付费区内停留的最大时限为180分钟,超过时限视为超时。超时出站,须按路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超时车费;如既超时又超程,须补交超时、超程车费。

  六、乘客应妥善保管好车票,在付费区遗失车票视为无票乘车。乘客出站前须到客服中心按本站最高单程票价补票后才允许出站。

  七、持以下有效证件的乘客免费乘坐地铁(经免费通道进出)。

  (一) 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凭《残疾人民警察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免费乘坐市内轨道交通;深 圳市户籍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军队离退休干部等优抚对象凭深圳 市民政局核发的《深圳市优抚对象优待证》免费乘坐地铁。

  (二)凡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限户籍,均可凭身份证或市老龄委核发的《敬老优待证》、《深圳市敬老优待卡》等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地铁。

  (三)本市户籍的残疾人凭市残联核发的《深圳市残疾人乘车卡》免费乘坐地铁;非本市户籍的残疾人凭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地铁。

  八、需索取发票的乘客,请在付费区凭车票到客服中心领取本次所乘车程的发票,发票面值按单程票计价,深圳通卡充值不提供发票。

  九、深圳通卡超过有效期须到深圳通公司网点办理数据更新,深圳通学生卡须到原办卡地点办理延期。

  十、地铁车站不办理深圳通卡的退卡业务。深圳通客服中心(市民中心金田路荣超经贸中心二楼)及张贴有深圳通退卡业务标志的其他网点均可办理退卡业务。

  十一、因地铁原因需退票时,持单程票乘客可在5日内到地铁任一车站办理退票,持其他车票的乘客可在下次进站时免费更新。

  十二、携带重量超过20公斤以上或体积大于0.06立方米的物品乘车时,需购买与车资等额的行李票;重量超过30公斤或长度超过1.6米或体积超过0.1立方米的物品,一律不得携带进站乘车。

  十三、乘客应配合地铁工作人员查验车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无票或未持有效票乘车:

  (一) 出闸时没有车票或所用车票过期的;

  (二)使用伪造车票的;

  (三)所用的车票或车票的记录资料被涂改或人为擦除破坏的;

  (四)使用优惠票但不能出示或拒绝出示有效证件,不具备使用资格的;

  (五)利用其他手段作弊乘车的。

  十四、对无票或未持有效车票的乘客,一经发现,查验人员有权按《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按路网最高单程票价补收10倍票款。

  十五、严禁乘客携带以下物品进站乘车

  (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放射性、腐蚀性物品,压力容器等危险品,或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二)非法持有的枪械弹药和管制刀具;

  (三)气球、锄头、扁担、铁锯、铁棒、运货平板推车、自行车(折叠自行车按行李标准),或其它可能妨碍他人在站(车)内通行,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

  十六、乘客在车站或列车上禁止有以下行为;

  (一)攀爬、跨越栏杆和闸机,或强行冲闸;

  (二)站台屏蔽门关门提示警铃鸣响、灯光闪烁时,抢上抢下车;

  (三)非法拦车、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安全装置等任何方式阻碍列车正常运行;

  (四)擅自跳下站台,进入轨道、隧道或其它地铁限制区域;

  (五)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

  (六)损毁或移动地铁相关设备;

  (七)在车站、站台、站厅、出入口、通道、通风亭、冷却塔外侧5米内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或者擅自摆摊设点堵塞通道;

  (八)在地铁出入口外侧30米内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九)在车站或列车内滋事斗殴;

  (十)擅自设摊从事经营活动,及未经批准搭建其它设施的;

  (十一)其他危害地铁运营设施、影响运营安全的行为。

  十七、乘客须自觉保持车站和列车整洁,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在地铁车站或列车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饮食、吸烟、乱吐乱扔、随意躺卧等不文明行为;

  (二)涂写、刻画、擅自张贴,或进行促销、派发广告和卡片等经营性宣传品;

  (三)乞讨、卖艺、喧哗、叫卖、娱乐(如唱歌、跳舞、吹奏乐器、玩耍、穿溜冰鞋滑行 等)、追逐打闹等违反地铁运营秩序的行为;

  (四)携带禽畜、严重异味水果(食品)、宠物及其它妨碍公共卫生,影响站、车环境卫 生的物品进站乘车;

  十八、乘客应文明乘车,不得在车站、列车内互相推挤;按照乘梯规定搭乘垂直电梯、自动扶梯,不得多人挤站在同一级扶梯或在扶梯上打闹、奔跑;按照站台地面箭头指示排队候车;上下车时,请留意列车与站台间的空隙;候车、乘车时不要手扶或挤靠车门和屏蔽门。

  十九、学龄前儿童、醉酒者、精神病患者、突发病人、智障人士、行动不便者等乘客,乘坐地铁时须由有监护能力的健康成年人陪同。

  二十、乘客应留意车站及列车上的各种安全警示标识,突发紧急情况时,请不要慌张,听从地铁工作人员指挥,按疏散指示尽快到达安全区域。

  二十一、乘客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违者将由地铁公司根据《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或由公交机关依法处理;若乘客由于自身(或第三方) 过错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乘客自行(或第三人)承担责任;造成地铁运营损失以及伤害他人的,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须知由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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