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小广告升级

地铁资讯 更新时间:2016-10-24 11:12

  近日,地铁小广告升级。以前的老路数之一是将小广告塞入地铁车厢广告框内,而随着85%的地铁列车广告框改造完毕,地铁小广告升级“推陈出新”。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地铁小广告升级是怎么做的。

  地铁小广告升级

  周日的下午,一列快要进站的轨交10号线车厢里,突然有些躁动。两名年轻人从前一节车厢快步走来,边走边动作娴熟地往乘客手里塞广告纸。有人显然司空见惯,不接手,广告纸飘落在地;有人好奇:“是个房产项目嘛?在嘉兴的,距离当地的高铁站还有8公里,还说什么距离上海一小时交通圈……”车刚进站停稳,两人下车而去,这时乘客徐小姐才发现,自己的手指被锋利的纸张划出了一道小口子。

地铁小广告升级

 地铁小广告升级

  “最近车厢小广告回潮,抓捕、清除都较为困难。”本月13日,新一轮“地铁迎春四乱专项整治”已开始,轨道警方也参与其中。

  对于这样的地铁“顽疾”,除持续加强打击和处罚,如何发动乘客参与也许是个尝试方向。此外,也有乘客建议要从广告商一端加以监管。

  地铁小广告如何罚

  上海地铁透露说,对一而再、再而三被查获散发小广告者,可以对其实施拘留处理。近一年来,上海轨交行政执法大队已经查获地铁“四乱”人数超1.3万人,总罚金约66.5万元,其中查获的散发小广告的人数最多,达4400人,另外还协助警方拘留了64人次。

  “违反了《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31条第7项的内容,根据条例第49条第3款,我们将对你处以50元罚款。”1月13日晚,在4号线宜山路车站办公室,执法者正在对一名违规发布小广告者进行处理。他提到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31条第7项,内容涉及到轨交内所禁止的行为:“擅自设摊、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卖艺、散发宣传品或者从事销售活动。”所谓“第7项”就是处罚规定,即“可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还在此人包内查获厚厚一叠的广告传单。“我姓刘,是第一次做广告散发,我不知道地铁内不能发广告,以后不会再来了。”他告诉记者,自己是做房产中介的,近阶段生意做不上去,这才想到来地铁散布小广告。在上海火车站上了4号线,刚坐了一站,发了一点小广告,就被执法者抓了“现行”。

  业内人士认为,包括散发小广告、设摊、乞讨等在内,车厢乱象屡查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偏低。实际操作中,对情节不严重的行为往往只罚50元,甚至遇到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会以批评教育为主,威慑力相对有限。

  其实,对屡教不改的小广告散发者,可以实施治安拘留处罚,这个标准是第三次被抓获,就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

  采访中,有乘客谈了一个思路:“以前对付马路上的小广告,有关部门曾使用‘呼死你’的方式,对做广告的人进行处理,有一定效果。现在地铁处理乱发小广告是否可以借鉴呢?我们只注重对乱发者的处罚,那些明知道违法的广告商,却无人去监管。”

  地铁小广告升级,对于这样的地铁“顽疾”,除持续加强打击和处罚,如何发动乘客参与也许是个尝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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